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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妻子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14
一、丈夫借款妻子作为担保人有啥责任 妻子作为丈夫借款的担保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常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若为一般保证,当丈夫不能履行债务时,妻子才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需先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向丈夫追讨,在强制执行仍无法实现债权时,才能要求妻子承担责任。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丈夫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妻子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到期丈夫未还,债权人有权直接找妻子,妻子不能以先找丈夫为由拒绝。 妻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丈夫追偿。但需注意,保证责任的具体范围和期限依保证合同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法律另有规定。 二、丈夫借款妻子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丈夫借款妻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妻子事后追认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需担责。 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要结合借款用途、是否共同意思表示等判定妻子是否担责。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