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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过户怎么办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8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效力如何认定 经济适用房买卖效力认定需分情况。 一类是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此时进行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购房人取得该房屋完全产权后,其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无异,遵循《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 另一类是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根据相关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若在此期间签订买卖合同,通常会被认定无效。因为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政策规定。但满5年后,购房人按照政府规定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买卖有效。 总之,经济适用房买卖效力主要取决于是否取得完全产权及交易时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过户怎么办 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和二类,过户流程不同。 一类经济适用房需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交易前要先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补缴金额一般为原购房价格的10%。之后按普通二手房买卖流程过户,买卖双方准备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提交资料并缴纳契税、个税等税费,完成过户手续。 二类经济适用房大多不受满5年限制,取得房产证即可交易。交易时除常规税费外,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通常为成交价的3%。双方准备好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程序完成合同网签、缴税、过户登记等操作。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