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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屋起诉后物业费收取有何标准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24
根据相关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对于业主空置房屋的情况,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仍需承担一定比例的物业费。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空置房屋物业费可按70%-90%收取,具体比例依当地政策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若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空置,可与物业协商减免部分费用,但需提供相关证据。若物业未依约提供服务,业主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减免相应物业费。建议先查看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与物业就空置房物业费产生争议,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调解,或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一般而言,即使房屋空置,物业仍可能提供了诸如安保、保洁、绿化养护等基础服务。但根据相关规定,业主长期不居住使用的空置物业,在一定条件下可适当减免物业费,比如可与物业协商降低收费比例。 若物业起诉要求全额收取空置房物业费,业主可主张物业未充分履行服务义务,如安保巡逻次数不足、公共区域卫生清理不及时等。法院会综合审查物业实际服务情况及合同约定来判定收费是否合理。若物业确未全面履行义务,可能会判决减免部分费用;反之,业主可能需按合同支付全额物业费。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