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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8
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分不同情形。 若房屋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其签订的合同通常有效。依《民法典》,所有权人对自己财产有处分权,可自由订立合同。 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签订合同,分两种情况。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合同有效,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但可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损失。因为此符合善意取得制度。若第三人非善意,或未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不同意出售的,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不过,若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也有效。此时,夫妻另一方只能向擅自处分方追责。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后归一方所有,需先由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一方,剩余贷款也由该方承担。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若协议或判决房产归一方,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有贷款未还清,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银行同意后,可办理变更贷款人手续。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完成上述步骤后,房产就合法归一方所有。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