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陈玲 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手机:1366721763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买卖更多>>
房产纠纷更多>>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规定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16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在执行这一权力时,法院必须作出裁定,并将此裁定送达给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如果需要有关单位或个人协助执行查封措施,人民法院还会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给协助执行人。这些法律文书的送达标志着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正式生效。

      关于查封房产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该规定还明确了查封房产的具体操作要求。对于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需要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来确定权属。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房屋拆迁 | 房产纠纷 | 土地征收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