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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房子后悔,房屋买卖能撤销吗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13
一般来说,若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房屋面积、质量等关键信息有错误认知,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交易,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存在胁迫情形,受胁迫方也可依法撤销。还有显失公平的状况,受损方同样可主张撤销。但撤销权的行使有严格时间限制,且需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若不存在上述法定可撤销情形,仅因后悔想撤销,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房屋买卖中,若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重要信息、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买受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需注意,行使撤销权应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财产,有过错一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 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 需注意,若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实践中,要综合实际损失等情况合理主张违约金。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