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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担何责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14
招标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依《民法典》,应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即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补救措施是针对不适当履行,如修理、更换等。赔偿损失则需计算因招标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涵盖可得利益损失。若合同有违约金约定,应依约支付违约金;若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还应赔偿差额。此外,若招标方不履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方还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招标方承担相应责任。总之,招标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要依法承担多种责任以维护交易公平与守约方权益。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