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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违约金过高应该怎么处理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6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能不能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需分情况判断。 若因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规定,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中介费应退还。 若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即便之后合同解除,按照规定,委托人也应支付报酬,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因为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促成合同订立,促成后其居间服务已完成。 若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解除,且居间合同有相关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可与居间人协商部分退还中介费。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违约金过高应该怎么处理 若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提供购房款利息损失、房屋差价损失等证据。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决。一般会参照实际损失,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以平衡双方利益。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