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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子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26
一、签房子买卖合同有效吗 关于房子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从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1.合同主体资格:合同双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有清晰认知和判断能力的自然人,他们签订的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可能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合同内容合法性: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在房地产交易中,不能违反限购政策等相关规定,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3.真实意思表示:合同需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若一方通过欺骗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性将受到质疑。 4.特殊无效情形:若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情况,合同无效。 此外,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物权尚未转移。 判断合同有效性需全面考虑主体资格、内容及签订过程等因素。 二、签房子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一方故意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欺诈对方签订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像买卖双方为避税恶意压低房价。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借买卖房屋之名行洗钱之实。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未依法取得预售许可签订的预售合同。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如不满八周岁儿童签合同。 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签的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之外的合同。 若存在这些情形,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