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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后起诉是否受法律允许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14

一、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后能否再起诉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后不能再起诉。这涉及到“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例如,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若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需确保仲裁裁决不存在可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二、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后起诉是否受法律允许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后再起诉不受法律允许。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存在例外情形。如果当事人能证明仲裁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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