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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担保纠纷中担保人责任如何界定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13
一、借贷担保纠纷如何处理 借贷担保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明确担保类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才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达成一致还款或担保方案。协商不成,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要提供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证据,证明借贷及担保关系存在。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定保证人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及具体金额。若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整个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借贷担保纠纷中担保人责任如何界定 在借贷担保纠纷里,担保人责任界定需依据担保类型判断。 若为一般保证,依《民法典》规定,只有在债务人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其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一般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能实现债权时才轮到保证人。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担保责任范围通常依合同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一般涵盖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若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