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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能否调整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11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调整。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需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若要调整违约金,当事人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违约方应举证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守约方要证明其实际损失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调整违约金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因违约产生损失的赔偿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通常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时,会审查实际损失情况,若违约金超上限,会根据具体情形调整,以确保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同时兼具一定惩罚性,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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