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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单方违约,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5/24

房屋买卖合同单方违约,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继续履行:若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有义务继续履行交付房屋或支付房款等合同约定的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如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方应负责修理、更换等。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例如房价上涨差价等。

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具体承担哪种责任,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违约情况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单方违约,责任界定需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若卖方违约,如一房二卖、逾期交房等,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若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可主张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买方还可请求增加赔偿数额。

若买方违约,如逾期付款、拒绝购买等,卖方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购房款及逾期利息,也可解除合同,没收定金(若有约定),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根据卖方实际损失确定。总之,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损失的责任,具体责任界定依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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