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房产律师网 → 房产买卖 → 房子交定金未签合同不想买了是否担法律责任
房子交定金未签合同不想买了是否担法律责任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5/24
一般情形下,若不想买是购房者自身原因,要承担法律责任。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购买房屋,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但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比如政策变化等导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若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购房者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若为“定金”,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你作为购房者不想要该房子,定金大概率无法退还。 但如果是“订金”,它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性质,在未签订合同且不想要房子的情况下,一般可以要求返还。 另外,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如政策变化等,定金应当返还。建议你先与卖方协商,说明情况,看能否争取退还部分或全部定金。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