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陈玲 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手机:1366721763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买卖更多>>
房产纠纷更多>>
 
刚签的租房合同还没住是不是能解除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8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是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是不是能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方不再承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承租方应当按照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是不是能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是不是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房屋拆迁 | 房产纠纷 | 土地征收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