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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的特征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7/1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