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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冒出“垃圾山” 物业被罚一万五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6/22

 “我家楼下的垃圾都堆成山了!夏天这么热,垃圾臭气熏天。现在我们连垃圾桶都靠近不了,更别说垃圾分类了。”家住东城区安乐林头条2号院的居民举报投诉,小区垃圾堆积成山,物业却不作为。记者今天上午从东城区永外街道城管执法队了解到,除现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外,还对小区物业进行了约谈,拟对小区物业处1.5万元处罚。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前,安乐林头条2号院内便通过“撤桶并站”,设立了一处“四色垃圾桶和垃圾分类公示牌齐全”的垃圾分类桶站。

  居民反映,有人嫌麻烦,懒得往四色垃圾桶齐全的桶站跑,索性把各种垃圾都胡乱扔到楼下的其他垃圾桶旁,久而久之,越堆越多,竟堆成了一座垃圾山。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安乐林头条2号院。院内的“垃圾山”已经不见了踪影,经过重新规划,小区内一共设置了两处垃圾分类桶站。其中一处是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四色桶齐全的垃圾分类桶站;而另一处则设置了三个其他垃圾桶、一个厨余垃圾桶和一个可回收物垃圾桶。桶身已经被擦拭得干干净净,连桶站附近的地面都经过了清洁,闻不到任何异味。

  原来,接到居民的举报投诉后,东城区永外街道办事处立刻派环卫保洁人员赶到小区。“按规定,小区中的灰色其他垃圾桶必须和绿色厨余垃圾桶成对设置,单独设两个灰桶,肯定不合格。”4名环卫保洁人员齐动手,将臭气熏天的“垃圾山”移走。10分钟的工夫,“垃圾山”便分类转移到两辆密封式三轮垃圾清运车上,被运出了小区。

  “垃圾山”移走还不算完,永外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关玲武和环卫人员开始现场征求居民们的意见。最终,按照居民的要求,“垃圾山”腾空后留出的一块空地,被设置成一处摆放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3类垃圾桶的正规桶站。每天上午7点到9点,晚上6点至8点,还派出垃圾分类指导员“盯桶”,加强巡视,对小区桶站的垃圾分类进行指导。

  “我们发现,安乐林头条2号院是一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永外街道城管执法队副队长谢静表示,安乐林头条2号院物业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容器,导致居民随意将垃圾倾倒在地上。城管执法人员向物业提出了整改建议,现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拟处1.5万元罚款。

本报记者 张楠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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