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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农田建大棚是否需要审批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在一般情况下,租的农田建大棚需要审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设施建设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如果是在一般农田上建设用于农业生产的大棚等农业设施,需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建设。但如果是进行其他非农业用途的建设,如建设商业大棚等,则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相关手续。总之,租的农田建大棚是否需要审批,要根据具体用途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