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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流程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16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向法院起诉的条件和工程质保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工程质保期内工程质量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等过了质保期以后出现各种问题的,原则上是不能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除非能证明工程质量本身就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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