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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款发给谁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6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国家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给村民个人。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会由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合作社管理,如何支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被征地的村民个人无权直接向征地单位要求支付或者分配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款包括:

  1.土地补偿费。

  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2.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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