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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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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要带哪些材料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7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1.身份证(如果买房人结婚,还要配偶的身份证)。

  2.本地户口本(如果没有本地的户口本。如需贷款有些城市可以用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

  3.如果贷款需要银行开具的半年以上流水账(有些要3个月。流水账是每月存入的钱是自己的工资必须大于月供的2.1倍),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也是月供的2.1倍以上)。

  4.如果已婚。必须开具结婚证或者开具夫妻的婚姻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合同的时候那么不同的购买方式,带的材料也会不一样的,如果自己是一次性付款的话带的材料就比较少,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还需要银行的相关证明

民法典中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前是已经生效的。撤销合同时,自仲裁机构或者人法院作出撤销裁定后生效,合同撤销生效后,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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