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房产律师,武汉知名房产律师,武汉最好的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陈玲 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手机:1366721763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买卖更多>>
房产纠纷更多>>
 
哪些情况下业主有权不支付物业费 作者:武汉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www.whfc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13

以下情况下业主有权不支付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物业费跟水电费是两回事,业主交物业费就有权利享受到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交水电费就有权利享受供水供电公司的相关服务,所以,水电费跟物业费不能混淆在一起,因为不交物业费而停水电费的做法是矛盾的。


武汉房产律师 陈玲律师 手机:13397122086 1366721763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房屋拆迁 | 房产纠纷 | 土地征收 | 网站管理